{{ $t('FEZ001') }} 人事書記
{{ $t('FEZ002') }} 人事室|
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將於115年11月28日投開票。選舉類別涵蓋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及原住民自治區區長、區民代表等9項選舉。請恪遵「反賄選」觀念,拒絕賄選、勇於檢舉賄選,共同維護乾淨選風。
二、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四、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按:不論上下班時間)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
五、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士林地檢署、臺北市政府政風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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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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